各學院: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總書記關于江蘇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表彰激勵為我省經濟和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優秀留學回國人才,著力形成人才國際競爭的比較優勢,根據《關于開展2023年江蘇留學回國先進個人評選表彰的通知》(蘇人社函〔2023〕386號)精神,現將開展我校2023年度“江蘇留學回國先進個人獎”評選表彰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名額
我校可向省人社廳推薦1人。各學院最多可向學校推薦1人,如無合適人選可不推薦。
二、工作要求
(一)及時通知到位。請各學院積極動員,及時通知符合條件人員(含在機關任職的相關學科人員)。
(二)嚴把評選要求。嚴格選拔條件和推薦標準,具體要求見附件1.《關于開展2023年江蘇留學回國先進個人評選表彰的通知》
(三)規范評選程序。各學院高度重視,推薦工作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推薦出最優秀的人選。
(四)按時上交材料。如有推薦人選,請務必于2023年11月10日前按要求將材料送至靜遠樓1815,請同時將電子版發至指定郵箱:365961742@qq.com,逾期提交的不納入遴選范圍。
聯系人:彭文侯,聯系電話:0516-83656130
附件1.關于開展2023年江蘇留學回國先進個人評選表彰的通知(蘇人社函〔2023〕386號).pdf
附件2.“江蘇留學回國先進個人獎”申報表(創新類).docx
附件3.“江蘇留學回國先進個人獎”申報表(創業類).docx
附件4.2023年江蘇留學回國先進個人獎申報人員情況匯總表.xlsx
人才工作辦公室
202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