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學院及研究機構:
根據《國家旅游局優秀旅游學術成果評獎辦法》,2012年度優秀旅游學術成果評獎申報工作已經啟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獎范圍
1.凡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間:公開出版和發表的旅游學科領域的學術著作;省部級政府部門及其教育、旅游行政主管機構,全國性協會主持編寫的大學本科以上旅游專業教材;學術論文及研究報告(規劃類除外)等,均可申報參評。
2.學術成果參評的作者,其工作單位原則上需在中國大陸境內;境外作者申報參評,其成果內容必須是探討中國旅游產業發展中的重大理論問題、政策問題或實際工作問題;本國作者同外籍作者合作的科研成果,必須是中國大陸境內作者任主編或第一署名人,或本國作者完成的篇幅在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3.申報參評的學術成果,個人成果限報一項,個人可兼報一項集體成果;集體成果由第一作者提出申報,如第一作者因某種原因不申報,也可以書面形式委托其他作者申報,但須附委托書。
4.申報參評的學術成果,必須符合以下要求:(1)專著、教材經國家正式出版社公開出版發行且具有完整的圖書在版編目(CIP)數據;境外作者提交的專著教材須有ISBN書號。(2)論文經國家新聞出版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專業期刊和報紙公開發表,且有CN刊號,字數在3000字以上。收入論文集者,同本條第(1)款。(3)未公開出版的研究報告須有實際采納機構的有效證明文件。
5.申報參評的學術成果,必須經作者所在單位同意并推薦,并附上推薦意見(見申報書)。不接受不經過單位推薦的個人申報。
單位推薦意見請根據申報書要求自行填好。
二、申報材料
凡申請參加國家旅游局優秀旅游學術成果評獎者,必須有作者所在單位的推薦,需填寫并提交秘書處統一印制的《國家旅游局優秀旅游學術成果評獎申報書》(請按本年度申報書格式填寫)一式7份(原件1份,復印件6份。統一采用A3格式雙面打印,中縫裝訂。),同時提交參評成果(專著類、教材類提交參評成果原件5份;論文類、研究報告類提交成果原件1份,復印件5份)及證明參評成果思想政治水平、學術價值、實際應用價值、社會影響和實際效益的佐證材料各一式5份。
三、申報時間和地點
請各單位于9月1日前,將申請材料匯總后報送科技處1806,聯系人:鞏巖,聯系電話:83500230(8230)。《申報書》電子版發送至skc@jsnu.edu.cn。
評獎結束后,無論申請者是否獲獎,申報成果一律不再退還。
附件:
1. 國家旅游局優秀旅游學術成果評獎辦法.doc
2. 國家旅游局優秀旅游學術成果評獎申報書.doc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六日